就由于几根电线杆拦路,导致一条规划了几十年的县道到今日都没有开工。据悉这几条拦路的电线杆是坐落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的海边三路,万家福购物广场周围。据当地居民介绍,依照1994年就现已确定好的土地规划,在这条小溪与这个厂房之间,是一条县道,而这个变压器连同几根电线杆现在地点的方位,就在这条县道上。这个变压器的建立,是远在土地规划之后的工作。现在,人和车还能够牵强从变压器周围通行,是由于周围的厂房在建造时,退后了至少三米,留出了一条通道。
即使这样,这个由周围这个厂房让步而留出来的这条通道,也不行宽,当地居民在这儿通过也不是很便利。由于这条通道狭隘,变压器和电线杆过分接近厂房,很多人因而不愿意租这个厂房的舱位。
现在,万家福购物广场地点的这个暂时厂房,被要求推倒重建。依照本来的土地规划,房子需求建到接近这个变压器的方位。假如这个变压器不迁走,这儿就无路可走。听当地居民说,他们曾就变压器搬迁的问题,屡次与当地供电部分洽谈过,至今也没有搬迁这个变压器。
依据《中国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第四十四条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行占用、发掘公路。因建筑铁路、机场、电站、通讯设备、水利工程和进行其它建造工程需求占用、发掘公路或许使公路改线的,建筑设计企业应当事前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分的赞同;影响交通安全的,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赞同。占用、发掘公路或许使公路改线的,建造单位理应当依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正、改建或许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。
以上所说的变压器邻近的居民说,当地供电部分在那条县道装置变压器,建立电线杆,并未看到交通主管部分的批文,也不见供电所给予任何单位做经济补偿。